桦甸市巡察工作从
2016年
7月开始,先后开展了首轮常规巡察、
2017年常规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
7月省委下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对机构编制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意见》要求,桦甸市委积极行动,专门向省编制办申请
7个行政编制,于
2017年
9月
29日正式成立机构,设置中共桦甸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配备行政编制
3名,核定领导职数
2名(
1正
1副)。设立
2个巡察组,分别配备行政编制
2名,专职巡察组长、副组长各
1名,级别为正、副科长级。
目前,巡察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正在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下一步,将梳理反馈总结2016、2017年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工作,完善人才库筹建,修改规章制度汇编等工作,为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桦甸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