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深入开展水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
  安图县“7?21”水灾恢复重建工作启动后,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牵头成立了督查执纪工作组,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县委下发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安图县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审计、发改、督查等责任单位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健全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责任体系。同时,注重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优势,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

  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督工作效能。从各责任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全面掌握重建工作最新动态,始终保持工作连续性,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和全覆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整改,注重整改效果,做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

  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查办违纪案件。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地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社会各层面,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村屯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灾后恢复重建、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保障受灾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收集汇总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灾后恢复重建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认真查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安图县纪委)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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