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委巡察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1020日,桦甸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在巡察办会议室组织召开集中业务培训会,此次培训自18日起为期一周。

  参加本次培训会的有市委巡察办全体成员以及市委巡察组组长,会议由巡察办主任刘哲夫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强调,在桦甸市巡察机构正式成立后要继续保持巡察工作的良好状态。一要迅速把巡察工作立起来,切实发挥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发挥巡察作为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的“探头”作用、发挥巡察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前哨”作用;二要把巡察工作硬起来,巡察办和巡察组成员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做到肩膀要硬、标尺要硬、形象要硬,旗帜鲜明、依纪依规地开展巡察工作;三要把巡察工作实起来,尊崇党章,强化政治巡察,精准发力,聚焦责任落实;突出整改,加强成果运用。

  此次集中培训是桦甸市委巡察机构正式成立以来开展的首次业务培训。培训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意见》、《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关于巡视巡察制度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多项巡察工作常用法规。培训会议还对《中共桦甸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进行了讨论。(桦甸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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