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通报九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四平市纪委通报了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9起问题是:

  1.梨树县小城子镇党委书记、镇长刘栋刚,爱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立勇履职不当,致使扶贫款未完全落实问题。2013年,小城子镇爱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立勇因履职不到位,致使国家下拨的70万元养牛扶贫资金未予落实,王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栋刚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梨树县榆树台镇副镇长卢元利监管不力,致使养猪扶贫资金被挪用问题。20135月,副镇长卢元利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榆树台镇六合村获得养猪扶贫资金100万元,六合村变相挪用其中扶贫资金52.5万元用于修水泥路等非扶贫项目。卢元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伊通满族自治县发改局原局长王祥、财政局原副局长贾志平等4人监管不到位,造成扶贫资金被挪用、闲置问题。2013年、2014年,伊通县莫里青乡兴宏村和劳动村的扶贫资金123.11万元被闲置、挪用。王祥、贾志平及县发改局综合科科长何云清、县财政局乡财科科长孙时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党委副书记刘大力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危房改造资金被骗领问题。2013年,刘大力在担任小孤山镇武装部部长期间,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核查和补助资金发放审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非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违规领取补助资金3万元。刘大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双辽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闫芳香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救灾补助资金被挪用问题。2013年,时任卧虎镇镇长的闫芳香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卧虎镇民政办主任兼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李舒生擅自挪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卧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公务性费用支出。李舒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芳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双辽市老干部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艳梅对扶贫项目失管失察问题。20135月,时任永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艳梅对实施养鹅扶贫开发建设项目把关不严,把部分鹅雏发放给非贫困户。张艳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武装部部长刘欣虚假扶贫问题。2016年,叶赫镇武装部部长刘欣以形式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在没有实际帮扶措施情况下,擅自在《精准帮扶工作手册》中填写虚假帮扶措施。刘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镇长陈志江不负责任,造成国家专项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滞留问题。2016年,陈志江没有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工程,未组织进行验收,造成4000余万元国家专项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滞留。陈志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副乡长杜国民、民政管理办公室助理张文海不负责任,造成低保扶贫资金流失问题。2015-2016年度,张文海在低保年度核查时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低保补贴被冒领1.07万元。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杜国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张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抓紧抓紧再抓紧,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容不得半点马虎懈怠。但是,有的扶贫工作“跑偏”,存在工作不精准的问题;有的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失察失管、监管缺位,导致扶贫资金滞留、乱发,甚至挪用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精准扶贫”道路上的绊脚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治理,确保以优良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加大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力度。脱贫攻坚中的所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子是党性观念淡漠、责任心缺失。解决这一问题,明责是前提、落责是保证、问责是关键。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严明责任,环环把关严控,要把压力传导到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坚决做到脱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

  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机关责无旁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监督责任,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必须果断挺纪“亮剑”,形成强大震慑。要坚持问题导向,凡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优先核查,快速处理,及时回复。要重点盯住责任落实和纪律作风情况,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要以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一寸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对发生在基层、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市纪委要提级办理。要把巡察工作、“两整治、两增强”专项行动和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机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曝光负面典型,让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付出代价,为全市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四平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