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通报六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日,梅河口市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是:

  1.双兴镇原乡建助理刘国福滥用职权,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6月,刘国福在任双兴镇乡建助理期间,在明知其亲属赵某某属一般困难户,不符合申报低保户D级危房改造条件情况下,违规向相关部门提供赵某某虚假低保户贫困证明,致使赵某某多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78月,刘国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一座营镇民政办公室办事员苏福玉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农村五保供养待遇问题。20113月以来,苏福玉在任一座营镇民政办公室办事员期间,在明知其朋友邹某某、其亲属孙某某、高某某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情况下,伪造村民代表和村主任签字等虚假材料,为3人办理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领取补助金合计3.79万元。20179月,苏福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水道镇乡建助理兼水道村党支部书记刘洪娟工作失职,致使他人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5月,刘洪娟任水道镇乡建助理期间,未对新开岭村村民王某某申报危房改造房屋进行实地验收,致使王某某未按规定将房屋建成砖混房而建成彩钢房,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20179月,刘洪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杏岭镇永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宋关宝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310月,宋关宝任杏岭镇永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将上级拨付给贫困户发展畜牧业养殖的40头肉牛向扶贫户发放,而是按照每头牛0.4万元至0.5万元的价格将肉牛卖给17户村民,将所得钱款18.17万元平均发放给未领取到肉牛的村民。20179月,宋关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进化镇大兴村监委会委员曹宝权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5年,曹宝权在任大兴村监委会委员负责帽沟屯财务监督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该屯通过虚做发放贫困户冬令款、高速公路补偿款票据的手段,套取资金5.34万元列支账外,用于核销村级招待费、村费用等项支出。20172月,曹宝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双兴镇靠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贵军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贵军在任双兴镇靠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通过采用虚假手段,将本人在双兴镇靠山村二组的房屋以贫困户的名义进行翻建,申请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并将该款以三资清理款名义列入靠山村财务账户中进行管理,用于村部建设支出。20179月,张贵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要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把扶贫资金管细、管实、管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正确履职,落实好每一项扶贫政策,管好每一个扶贫项目,用好每一分扶贫资金,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纪,对扶贫工作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要对党委、纪委“双问责”。(梅河口市纪委)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